导读:据今日公告,滨化绿能由公司与榆林市云河化工于201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滨化股份出资5500万元,持股55%,云河化工持股45%。合资公司主要经营电石、石灰、焦粉的生产销售,滨化股份方面委派了三名滨化绿能董事(包括董事长),云河化工则委派张福厚、张小莉为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张福厚系云河化工实际控制人,与张小莉是父女关系。
参考:《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产业态势观察及十三五投资环境分析报告》
据今日公告,滨化绿能由公司与榆林市云河化工于201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滨化股份出资5500万元,持股55%,云河化工持股45%。合资公司主要经营电石、石灰、焦粉的生产销售,滨化股份方面委派了三名滨化绿能董事(包括董事长),云河化工则委派张福厚、张小莉为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张福厚系云河化工实际控制人,与张小莉是父女关系。
公告披露,经滨化绿能财务人员反映并经上市公司核实,在2015年4月至10月间,张福厚、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交银行保管更为安全为由,先后八次从滨化绿能财务处取走银行承兑汇票共55份,除部分用于滨化绿能的经营支出外,截至2015年11月30日,剩余合计金额2883.57元的46份银行承兑汇票,仍继续由张福厚、张小莉“保管”。在滨化股份提出严重警告后,张福厚、张小莉于2015年12月28日向滨化绿能交回了289万元,但其余2594.57万元截至公告日仍未交回。
滨化股份同时表示,不排除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侵犯滨化绿能利益的其他可能,公司已采取财务措施,滨化绿能公章等均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并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启动司法程序。
此外,公司同时公告,经核查,滨化绿能尚存在未到期银行贷款共计2.11亿元,如到期不能足额偿还,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代偿风险为1.3亿元。同时,若将来滨化绿能因资不抵债而被破产清算,则公司还将面临55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