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农药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市场竞争态势报告》
1、商业模式
(1)农药创制类企业商业模式
创制类企业拥有的主要优势是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其主要商业模式如下图所示:
农药新品种创制难度很大,对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要求较高,但新药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利润率极高。因此,农药新品种的开发基本由世界跨国农药巨头垄断,其所获得巨额利润为研发再投入提供了保障,并已形成上图所示的良性循环。
(2)农药仿制类企业商业模式
仿制类企业主要生产专利到期农药和无专利农药,以生产能力和成本控制为依托,不断通过新生产设备的投入和生产工艺的优化来占领相应农药品种因专利到期后价格下降而急剧扩大的市场,强大的研发能力、优良的产品品质、创新的生产管理、持续的工艺改进和良好的成本控制等是企业成功占领非专利农药广大市场的关键因素。
2、竞争格局
全新农药活性成分化合物开发成本巨大、周期长。根据统计,研制一种农药新的活性成分,从开始研发到实现产业化,平均时间需要9.1 年,研发费用达到2.1 亿美元。由于农药新品种的研发门槛较高,在专利保护期间利润率极高,因此农药创制企业占据了行业价值链的顶端,先正达、拜耳、巴斯夫、陶氏益农、孟山都和杜邦等农药创制企业已成为农药行业“第一集团”(陶氏益农的母公司陶氏化学和杜邦公司在2015 年12 月宣布合并,合并为陶氏杜邦公司,尚未最终完成)。在该集团内部,彼此之间的竞争有序进行,竞争程度较低,竞争领域主要集中在新型农药研发能力等方面,其他农药企业很难对创制企业造成威胁。
除上述六大农药企业外,其他绝大多数农药企业以生产非专利农药产品为主,2010 年全球农药市场中非专利农药的市场份额为70%3,非专利农药仍占全球农药市场的主要份额。
虽然专利过期产品已不再受专利保护,理论上所有企业都能自由仿制,但是能开发出合适的工艺路线并实现工业化生产只有拥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研发经验的企业才能完成。该类企业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持续优化改进合成生产工艺,提高收率;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改进三废处理工艺方案,减少三废产生;不断开发产品应用新技术,开发新剂型,提升现有剂型的环保性能和药效等等。通过不断开发、仿制新的专利过期产品,丰富产品线,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支撑企业的持续成长。
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一批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和市场渠道的国际农药企业把业务重点放在非专利农药的生产和销售领域,它们组成了世界农药工业体系中的“第二集团”,代表企业有ADAMA 公司(前马克特希姆-阿甘公司)、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澳大利亚纽发姆有限公司、美国富美实(FMC)公司等,上述四家公司2013 年销售额均在20 亿美元以上4。该类企业之间,竞争和合作的局面共存,根据统计,全球领先的非专利农化公司在产品分销渠道方面的相互合作较为显著。
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农药企业依托本国已经完善的基础化工产业链条和较低的生产成本,在全球产业转移过程中主要承接了“第一集团”和“第二集团”的原药和大包装制剂的生产环节。该类企业面临的竞争较为激烈,竞争领域主要集中在产能规模、产品质量、工艺路线、与前两大集团的合作程度等方面。
发展中国家亦有一些优秀的农药企业经过努力,在产品开发、渠道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确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成功跻身第二集团阵营,如印度的联合磷化物公司(UPL)、国内的新安化工、华邦健康、红太阳、扬农化工等企业位居2014年全球农化企业农药销售二十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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