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优秀企业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包括咨询、软件产品、软件开发和实施、运营维护、系统集成等信息化服务,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较大。
参考《2017-2022年中国信息技术行业市场监测及十三五竞争战略分析报告》
1、采购模式
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包括咨询、软件产品、软件开发和实施、运营维护、系统集成等信息化服务,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较大。公司主要采购包括以下两部分:
(1)软件开发及公司自用所采购的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中间件、防病毒软件、网络设备、服务器及终端设备等日常消耗设备,以及为提高公司交付能力及交付质量,公司进行一定的人力外包采购。
(2)系统集成服务中按照客户需求采购的硬件设备,系统集成服务中的一般采购流程为,商务部在得到项目中标通知后,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材料向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
公司软件软件研发及销售过程中日常消耗设备采购由各部门定期制定需求后报送商务部,商务部根据公司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后统一采购。人力外包服务采购由运营管理部制定采购计算并具体执行。
系统集成服务的采购方式主要为通过原厂总代理或分销商进行采购,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完善并建立了自己的采购体系,与主要品牌的原厂总代理或分销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确定供应商方式上,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选择产品的不同档次在相关厂商的分销商和总代理中选择,对供应商的筛选将根据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2、技术服务模式
技术服务是基于以下几种模式提供:
(1)基于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软件系统。
(2)根据客户对业务和技术的要求,公司向客户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协助客户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
(3)对客户的IT系统进行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此类服务的提供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现场服务: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客户现场根据客户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由客户进行工作指派和成果评价;二是技术人员在客户现场进行值守,随时解决客户
IT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三是技术人员在软件交付后长期在客户现场提供IT运维维服务;四是针对复杂或需要技术人员在客户现场才能够解决的问题,公司的技术人员会在接到客户的需求后,第一时间奔赴客户现场,解决客户的问题;
2)远程服务:对于一些易于解决或者经沟通现场人员能够处理的问题,在客户方提出需求后,公司的技术人员通过网络、电话等手段为客户解决问题;
3)巡检服务:对于公司产品在客户生产环境运行,或者是某些专业的技术领域,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客户要求,公司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定期或按需赴客户现场进行预防性检查。现场巡检人员调阅运行日志、系统资源状况等数据,分析业务运行情况,给出巡检报告,对于系统运行的健康情况给予评估,并对于潜在风险给出提示。现场巡检人员遇到疑难问题时,由公司的产品团队及专家团队直接支持。
(4)根据客户需求,提供IT基础设施咨询及规划,数据中心集成设计,第三方软硬件产品选型、详细配置、供货和安装调试、IT系统改造升级,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系统集成服务。
3、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为目标客户,向其直接销售软件产品及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IT系统建设主要由总部统一招标、统一组织,针对这一特性,公司设立了专门部门及人员对招标信息进行收集,在通过内部销售支持系统完成项目机会中标概率评估后进行投标。
公司的营销模式为“研发+产品+服务”模式,软件提供商在已有软件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以自主软件为核心,同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方案设计、系统实施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将客户根据收入贡献比例及潜在业务量大小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营销体系并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1)大客户体系:针对营业收入占比较大或者潜在的有大量业务增长的客户,公司成立针对该客户专属的大客户部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工作,并负责与该客户有关的服务跟踪和售后保障等。
2)区域银行体系:对于农信、城商行等数量大,有业务共性的客户,按照地域或客户类型,成立有针对客户群的区域银行销售部,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工作,并负责与该客户有关的服务跟踪和售后保障等。
4、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应用软件产品定制开发盈利模式、现场人月服务收费盈利模式、集成设备采购及销售盈利模式三种。
(1)应用软件产品定制开发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应用软件研发商,可以为满足客户不同领域、不同问题的应用需求而提供的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公司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在原型产品上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适度定制,公司通过完成合同方式取得合同收入从而实现盈利,定价方面,公司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定价策略。针对具体客户,公司基于既有产品在整个市场中参考价的标准,根据具体客户的需求和竞争情况并兼顾公司利润和市场竞争因素进行一定比例的浮动定价。
(2)现场人月服务收费盈利模式
该模式以客户工作量为向导,根据客户对技术人员的需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向客户投入一定数量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由客户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公司收入主要由合同中约定的人月单价、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决定。
(3)集成设备采购及销售盈利模式
系统集成及代理业务基于客户定制开发或升级产品的功能需要硬件或系统软件,一般会委托软件开发商代为采购特定厂商的特定版本或型号的软硬件及相应的服务。公司通过为客户采购其指定的硬件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安装调试服务,根据采购设备不同及后续服务情况在合同中确定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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