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据美国商务部资料显示,2010 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总价值约为8040万美元,2009 年约为6089 万美元。如此之高的初裁“ 双反”税率,使大部分出口企业感到难以接受。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中钢车轮企业将可能被迫放弃美国市场。据了解,中国钢车轮案为美国对我汽车零配件产品发起的第一起“ 双反”调查,同时也是近年来中国车轮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遭受的第五次贸易救济调查。此前,南非、印度和澳大利亚也分别对中国钢车轮产品发起过反倾销调查,并最终征收反倾销税。
就在WTO 判定中美轮胎特保案美方获胜的一个多月之后,美国反倾销调查大棒又砸向中国钢车轮,贸易保护阴霾笼罩汽车零部件行业。近日,美国商务部对中钢车轮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认定中国对美出口钢车轮产品低于正常价值,中国出口企业产品倾销幅度高达110.58%至193.54%,加上该案补贴初裁调查认定税率为26.24% 至46.59%。两者相加,中国企业最终可能获得的初裁税率将超过200%。
替代国采用不合理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接到初裁结果后立即表示抗议,称中国对美钢车轮出口并不存在倾销行为,美国对中国企业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行为违背公平贸易原则。该协会认为美国过高地确定倾销税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以印尼作为替代国,该国的替代价格过高。对此,机电商会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本案中,由于事先得知美国商务部选取印尼作为替代国计算涉案产品正常价值,我们商会对初裁税率较高已有所预测,并已经通知企业认真应对。”
据美国商务部资料显示,2010 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总价值约为8040万美元,2009 年约为6089 万美元。如此之高的初裁“ 双反”税率,使大部分出口企业感到难以接受。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中钢车轮企业将可能被迫放弃美国市场。据了解,中国钢车轮案为美国对我汽车零配件产品发起的第一起“ 双反”调查,同时也是近年来中国车轮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遭受的第五次贸易救济调查。此前,南非、印度和澳大利亚也分别对中国钢车轮产品发起过反倾销调查,并最终征收反倾销税。
频繁遭受贸易救济调查,已使中国钢车轮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企业发展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不仅如此,贸易救济案件的传导、示范效应,很有可能导致中国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也遭受类似不利影响。”上述工作人员说。明年4 月出终裁按照美方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这一案件还需由另一家贸易管理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年3 月作出最终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2 年4 月23 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美国经济复苏进程较缓慢,导致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现阶段,中国在不断开放国门的同时,企业在海外屡遭贸易救济措施打击。机电商会作为中国钢车轮出口企业行业代表,再次重申坚决反对各种形式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将继续密切跟踪此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组织企业全力以赴筹备该案终裁抗辩工作,并强烈呼吁我国政府充分考虑我钢车轮企业困境,适时与美国政府进行磋商,以维护我国出口企业合法权益。
汽车零部件行业阴霾笼罩
纵观近些年的案例,在国际市场上,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压力。现阶段,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市场“中流砥柱”,而中国零部件企业渐渐被边缘化。这让中国的零部件企业不愿也不敢在研发上投入过多的资金和精力。长此以往,中国的零部件企业和世界零部件企业间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对此,有专家建议,中国汽车生产主机厂和零部件厂需要进一步联合起来,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其实就是汽车零部件的“ 升级”、决定这一“ 升级”速度的关键在于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的合作模式。因此,中国整车企业应与零部件企业建立和谐“ 双赢”的关系。此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也应逐步培养系统开发能力,毕竟质量、品牌、服务的整体提升才是规避反倾销等贸易风险的有力武器。
机电商会提醒广大相关产品出口商,应对贸易摩擦易发生地区的技术法规、市场环境和贸易规则认真研究,建立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同时,政府部门将规范零部件出口的市场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以营造适宜出口发展的外部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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