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零售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转变经营模式,鼓励百货、超市等零售企业提高自主经营比重,建立健全买手培训制度,扩大买断经营商品范围,开发自有品牌,拓展国内外名牌产品的经销、代理业务,努力扩大代理规模;优化竞争方式,鼓励零售企业提高专业化程度,开展差异化经营。
2月6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零售业的发展目标是商品零售规模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零售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与创新,各种业态协调发展;零售业结构布局更趋完善,城乡、区域间协调发展,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业。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商务部内贸专家洪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加快转变与创新是这一指导意见贯穿始终的红线与亮点。
他认为,首先,与“十一五”年均18%增长相比,“十二五”时期零售业增速目标下调至两个“15%”,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转变成为“又好又快”,尤其注重提高效率。
另外,发展零售业的功能,原先仅为引导生产、引导消费,这次调整并延展到五大功能: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引导生产、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并把“扩大消费”放在第一位。
为发展零售业,此次指导意见列出了七大任务。其中,为“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指导意见强调要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促进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销售业态规范发展,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洪涛认为,这显然是为了“与时俱进”,与目前我国网络迅速普及、网购蔚为风尚的现状相适应。统计表明,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手机网民达到3.56亿,2011年我国网购用户规模达1.94亿,而且数字电视购物结算已经开始进入家庭。
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零售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转变经营模式,鼓励百货、超市等零售企业提高自主经营比重,建立健全买手培训制度,扩大买断经营商品范围,开发自有品牌,拓展国内外名牌产品的经销、代理业务,努力扩大代理规模;优化竞争方式,鼓励零售企业提高专业化程度,开展差异化经营。
相关专家认为,“转变模式”已经成为国内一些零售行业今后发展的关键。目前,传统百货已经越来越“沦为”物业管理公司,丧失了自主经营能力;大卖场不是靠商品差价,而是靠巧取豪夺供应商而实现盈利。另外,一些零售企业粗放经营,大规模开店,因扩张失控,最终导致其资金链断裂。这些都不利于零售业长远发展。
“发展智能流通,在条件允许的地方进行智能商场的试点,是我在商务部专家座谈会上提出的,我很高兴我的意见被列入其中,”洪涛告诉记者。
他认为,“十二五”零售业发展指导意见中,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任务中提到要加强科技和信息技术应用,并首次提出进行智慧商店试点。
智慧流通、智慧商店即物联网在零售领域的运用,而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带来的第三次革命,必须加快物联网的应用。实际上,物联网在零售领域的运用已经有了基础。2007年至2008年间,各地已经出现未来商店模型即现在所言的智能商店.
洪涛认为,目前,中国物流成本偏高,许多是因为制度因素,属于非正常流通成本,而正常流通成本的降低必须依托科技。
洪涛指出,推动零售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在“十二五”零售业发展指导意见中首次作为主要任务提出来,让人耳目一新。他说,中国零售业开放15年来,“走出去”的还十分罕见如最近的上海华联兼并新加坡超市零售企业,“引进来”的势头却发展过于迅猛。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零售企业“走出去”。通过扶持零售企业“走出去”,带动商品出口,树立中国品牌形象;带动服务贸易出口,减少服务贸易逆差。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到海外建立零售终端和配送中心,支持中小企业采取“抱团”方式“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构建海外营销网络,为生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支持开发境外商业设施,带动零售企业“走出去”。洪涛认为这些都相当具有指导意义。
《指导意见》第六大任务是“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其中提到,开展绿色产品销售和废弃物逆向回收渠道建设试点工作,引导连锁零售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建设“循环消费示范门店”。洪涛认为,绿色消费理论和“逆向物流”今后将得到大力发展。废物回收不再应该是农民工做的工作。如同开掘“城市矿山”,在政府引导下,收旧售新、以旧换新已经成为一些零售企业的自觉行动,并将成为企业一种有力的营销方式。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