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1)酒类销售企业数量众多,零售业态多元化
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企业较少,市场集中度较低,整体处于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16 年底,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数量有82.42 万家,其中批发企业(含批零兼营)占15%,零售企业占65%,餐饮企业占18%,娱乐企业占1%,其他占1%。
零售环节发展迅速,从传统的批发零售到如今的多层次、多渠道零售业态并存,目前酒类零售业态包括专业连锁店、名烟名酒店、专卖店、餐饮、KA 卖场等。电子商务的成熟和完善也催生出一批酒类电商平台,拓宽了酒类销售渠道。
一直以来,“假酒”问题困扰着酒类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少数不法企业和人员制售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严重侵犯了市场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例如1998 年的“山西朔州假酒案”,2003 年“云南元江假酒中毒事件”和2014 年“江苏徐州假酒案”。产品保真优势对于扩大客户群体和市场影响力,增加顾客忠诚度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升级,酒类产品更加精细化与个性化,消费者在健康、口感、舒适度等方面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饮酒、健康饮酒、快乐饮酒的理念逐渐被认同。名品新品的开发与遴选、引入与推广开始成为销售企业拓展市场、增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因此,在整个流通环节,能够为消费者提供真品酒水、高品质酒水将是酒类销售企业增强竞争力,获取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
2、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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