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对小店尚未有明确的定义,从广义而言,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都可以纳入小店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街边店铺,也包括网红店、体验店等新颖小店。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来看,小店可指雇员10人以下或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及年营业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店。据相关数据披露,截至2019年底,我国小店数量约1亿家。小店立足日常消费,涵盖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多个行业,其中,餐馆、零售及生鲜三种类型数量遥遥领先,占比分别为34%、24%、13%。
小店构成我国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近年来,小店的经济活力和健康程度均超出预期。2019年,日流水3万元以下的各类小店,流水平均增速35%;一半以上小店增加雇员,总计撑起约3亿就业。小店经济是稳定就业的蓄水池,是促消费、惠民生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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