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票制”影响约66%的药品市场
“两票制”的推广范围是公立医院,包括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部队医院、民营医院、私人诊所和零售药店暂不在推行范围内。2015年我国药品市场规模约16000亿,其中公立医院和社区乡镇医疗机构占比约为66%。“两票制”的实施将影响到大部分药品终端市场。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OTC药品产业调查及发展方向分析报告》
2、流通企业:“两票制”大幅提高集中度,上下游资源成胜负手
我国现有约1.3万家医药批发企业,前100强市场占有率为86%,剩下的企业平均每家年营业额不足2000万,这些小企业也是挂靠过票的主要参与者,国家食药监总局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曾在接受采访时提到“我国1.3万家批发企业退出1万家,剩下3000家可能是比较理想的状况”,这也反应了国家对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大方向。
“两票制”将大幅提升行业集中度。“两票制”执行后,流通环节只允许一票配送,清除了厂家与配送商之间的多重代理和挂靠走票,也清除了配送商的多级调拨,必然会淘汰一些实力弱或者不规范的小公司,使得大量的代理商(政策规定的比如进口药品的国内总代等情况除外)和中间配送商从市场消失或者转型,使得配送集中度提高。
此外,部分省市以文件形式限定配送企业数量,例如福建就由省食药监局遴选10家配送企业,基本药物的配送只能从这十家里选择,且各区药品配送企业数量不能超过10家。陕西、山东和宝鸡市也就提高集中度进行表态或提出具体执行措施。随着各地“两票制”的深入推广,我们预计将会有部分省份仿效福建,限定配送企业家数,更进一步提高配送集中度。
各个省内药品配送市场分散,行业集中度提升空间大。例如上海有124家配送企业,河北有约300家配送企业,福建在实施“两票制”之前有246家配送企业,山西2012年有91家基药配送企业。
各省内的竞争格局一般是五个以内龙头企业(常包括一到两家全国龙头和三到四家地区龙头),top10份额在50%左右。如果政策规定只允许10-15家企业配送,留下来的企业营业收入将有望翻倍增长。
福建省自实施“两票制”相关政策后,全省配送企业的数量由原来的2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62家,提高了药品配送企业的集中度。
对于流通企业来说,在未来行业优胜劣汰的过程中,终端医院资源和上游产品资源将成为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两票制”压缩了药品流通环节,将原来的多层配送压缩为一票配送,我们认为只有终端客户和上游厂家资源丰富的配送企业才有机会发展壮大,而夹在中间的以批发调拨为主的配送商以及部分非规范企业将会被淘汰。终端客户覆盖范围广泛的配送商是此轮洗牌中最具优势的企业,其次具有丰富上游厂家资源的配送商可以通过收购具有终端资源的小配送商进行整合。
上市的药品配送商一般是全国或区域性龙头,上游品种和终端医院资源均较丰富,如鹭燕医药和瑞康医药以终端纯销为主配送商在当地医院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两票制”的推行将是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兼并中小型配送商的过程,未来将形成全国性龙头(国药、上药、华润、九州通)和区域性龙头(人民同泰、柳药、瑞康、南药)强者恒强的格局。国药股份纯销业务占比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是全国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分销商,2015年在该市场内占有80%份额。而在“两票制”重庆版政策中已经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预计其他省份的实施方案也会效仿,所以“两票制”的实施对国药股份的麻醉业务暂无影响。
3、生产企业:底价代理模式受冲击,自建销售团队的企业占据优势
“两票制”不仅仅对流通领域,对生产领域也构成深远影响,尤其是采用底价代理模式销售的企业,对其财税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剧一部分小企业的经营压力。据统计,我国有4700家制剂生产企业,其中仅有600家具有自己的销售团队,我国超过80%的制药企业采用代理模式进行销售,其中大部分是低开票的底价代理模式。“两票制”的实施对于已有自建销售队伍或者采用高开票代理模式的企业来说影响较小,这类企业有望在竞争中扩大市场份额。
尤其是普药由于临床应用成熟,小生产厂家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而成为底价代理销售的主要领域。“两票制”实施后,从低开转变为高开票是厂家唯一的出路,而高开高返造成的税费上升以及对财务处理要求的提高将会导致一批小企业生存困难,行业集中度向原本就是高开模式的企业和具有终端销售团队的企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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